【黎智英案】《蘋果》7.1隨報送《逆權六月》特刊 陳沛敏稱忘記是誰的主意
發布時間: 2024/02/06 17:06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6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前《蘋果》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,控方指2019年7月1日《蘋果》頭版列明隨報附送《逆權六月》特刊,陳供稱,當時估計《蘋果》讀者大部分反對《逃犯條例》,早前亦有過百萬人上街,故此隨報贈送特刊,希望讀者購買《蘋果》,亦表示對運動的支持。陳續指,已忘記印刷特刊是誰的主意,但她當時同意印刷。
控方今午繼續就2019年6月9日遊行,向前《蘋果》副社長陳沛敏提問,並引述一段WhatsApp對話,當中被告黎智英向陳稱,「我們應該找些聯署學生訪問,激發其他學生6.9(2019年6月9日)出來」。陳同意黎是希望與聯署學生會面,再找學生抗議,陳隨後亦要求同事跟進。
陳指,黎亦有參與2019年7月1日的遊行,由於黎亦是公眾人物,因此《蘋果》亦派出同事採訪黎。控方再展示當日《蘋果》頭版,指當中列明隨報附送《逆權六月》特刊。陳供稱,《逆權六月》包含《蘋果》攝影記者所拍攝的照片,當時亦估計《蘋果》讀者大部分反對《逃犯條例》,早前亦有過百萬人上街,故此隨報贈送特刊。
法官李運騰則問及《蘋果》為何不透過特刊賺錢,陳指「要印到好靚先有人買」,又指印刷特刊的目的是希望讀者購買《蘋果》,亦表示對運動的支持。陳續指,已忘記印刷特刊是誰的主意,但她當時同意印刷,亦有就此請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,對方亦同意印刷。
控方逐字問及「逆權」的意思,陳供稱,「逆權」兩字並不常見於中文,是因為數套韓國電影的出現,如《逆權司機》等,「逆權」兩字方為港人認識。陳又指,「逆權」兩字亦總括6月的兩次大型遊行,並簡單表達反對政府的措施。
聆訊明(7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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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